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万元,竟然免征增值税了!

2019-02-19 19:16:24

问:我将个人自有的门头房对外出租,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万元,是否缴纳增值税?


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万元,由于出租商业房适用增值税征收率5%,不含税租金收入=126/(1+5%)=120万元,相当于月租金10万元。

根据规定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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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:


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)

 四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,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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